交付使用后,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办法》中提出,城市更新和招拍挂用地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应当坚持政府指导、企业主导、设施共享、社区融和、相对集中、布局合理的原则。
城市更新和招拍挂用地项目中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该如何建设、监管?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的《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当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项目分期建设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应当安排在首期。交付使用后,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
从深圳去东莞走新安大桥只需5分钟?新安大桥终于通车了!
从深圳去东莞走新安大桥只需5分钟?新安大桥终于通车了!东莞长安市民翘首以盼的新安大桥终于通车了!从8月26日起,连接深圳沙井和东莞长安的跨东宝河新安大桥正式通车,两地居民的距离缩短为5分钟车程。据了解,为了实现对深圳的无缝对接,长安镇计划未来新建三座大桥直入深圳腹地。新安大桥的通车,成为长安镇率先实现的目......《办法》中提出,城市更新和招拍挂用地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当坚持政府指导、企业主导、设施共享、社区融和、相对集中、布局合理的原则。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房建设的全过程监管中,《办法》中区住房保障部门作为监管主体,或委托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作为监管主体,监管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应当签订监管协议书。监管协议书应当使用市住房保障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载明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建筑面积、住房类型、户型面积标准及套数(仅针对集中配建项目)、建设标准、室内装修标准、公共区域装修标准、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要求、质量及验收标准、建设工期、产权登记、交付条件、接收主体等事项。涉及回购的,还应当载明回购主体、回购价格测算规则等。
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房与商品房的关系方面,《办法》中要求配建的人才保障房在建筑材料、外形、风格、色彩方面应当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房保持一致且总体和谐,大堂、走廊、电梯、园林、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应当与所在项目同期商品住房公共区域装修标准一致。设计应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住房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的要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坐落布局应当能方便共享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及物业服务。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应当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与所在小区商品住房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